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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95后”因虚拟货币交易非法经营外汇被判刑

根据12月10日检察日报的报道,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在处理一起新型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时,结合案件向公众普及虚拟货币相关的法律风险和犯罪形式。案件涉及三名“95后”年轻人,他们通过虚拟货币交易从事外汇买卖,短短几个月就完成了650余次交易,金额近3000万元。最终,三人因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刑,面临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20年初,当时25岁的林某因文化程度较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由于看到虚拟货币市场的繁荣,林某希望借此机会实现财富积累。他在朋友的介绍下,与一名尼日利亚籍人士合作,通过币安交易所购买泰达币,并利用该币种绕过外汇监管进行跨境交易。林某与尼日利亚籍合伙人通过从泰达币交易中获取汇率差额的方式,非法进行外汇买卖,金额巨大。

具体操作方式是,林某通过在币安交易所购买泰达币并将其转入自己的账户,再以较低的折扣价向国内币商出售,从中赚取差价。之后,林某将人民币转账到尼日利亚合伙人指定的中国境内银行账户。据调查,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林某与其伙伴通过这一方式变相买卖外汇,交易金额达到2129万元;2021年1月至4月,三人进一步扩大业务,交易额达到838万元。

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指出,林某等人利用虚拟货币的特殊属性规避外汇监管,实际影响了我国外汇管理的有效性,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带来了严重的金融风险。检察官表示,虽然这些交易表面上看似没有直接涉及外汇的物理流动,但实质上他们绕过了国家对外汇的管控,影响了汇率的稳定,给金融市场造成了巨大影响。

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判决林某和颜某分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谢某则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三名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此案件的发生警示了公众,虚拟货币市场虽然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机会,但在非法外汇交易等犯罪行为中,虚拟货币的特殊性质往往被利用来规避国家监管,带来不容忽视的风险和后果。这也再次提醒了人们,在虚拟货币交易中应保持警惕,避免涉及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