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济央行认定加密货币购买和投资是非法行为
斐济央行针对加密货币购买和投资发出警告,这主要是因为加密货币在斐济并不被承认为法定货币,且任何尝试使用加密货币进行国内商品和服务的支付都是非法的。这一立场是基于1983年的斐济储备银行(RBF)法案,该法案明确指出,斐济的法定货币仅限于由RBF发行或授权的纸币和硬币。
斐济储备银行(RBF)进一步强调,对于斐济国内的居民来说,使用在斐济持有的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密货币交易都是非法的,这包括使用本地发行的信用卡和借记卡来获取或投资数字资产。此外,该禁令也适用于公司机构,意味着在这个被誉为“世界软珊瑚之都”的国家,个人和公司都被禁止投资或购买数字资产。
斐济央行行长阿里夫·阿里(Ariff Ali)表示,发布这些警告是因为在斐济国内推广数字资产投资方案的趋势日益增长,且这些资产类别正在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向该国居民进行广告宣传。他强调,RBF并未授权任何个人或实体向该地区的人们提供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投资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违反RBF关于使用和推广数字资产的指令,可能会触犯1983年的RBF法案和1950年的《外汇管制法》而遭受处罚。同时,未经央行批准在国外投资加密货币的公民,也可能根据外汇管制法受到处罚。
综上所述,斐济央行对于加密货币的立场非常明确,即该国不承认加密货币为法定货币,并严格禁止其在国内的支付和交易活动。斐济政府通过央行和其他相关机构,已经就该地区数字资产的使用和交易发布了多次警告,以强调其对于金融创新和加密货币市场的谨慎态度。